阿里妈妈新政策 出自好意 却未必能被接受
作者:傻子 来源:站长网 时间:2008-07-19 07:12:00
您 6 月份的预期收入累计共 68.28 元, 扣除阿里妈妈技术服务费 10.24 元后,预计 6 月税前实际收入为 58.04 元
阿里妈妈代扣个人所得税 0 元,预计 6 月税后实际收入为 58.04 元
以上数据不包括包时计费广告收入,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月结后“收入账户”中的明细数据为准。
包时广告全面免费,广告投放结束后三天内,广告主没有异议,款项直接打入您的帐户。
PS:一般站长看到这数据会怎么想?
拿了给和给了拿是完全不同的体验,你可以把扣掉的钱给站长但不能把给站长的钱再扣掉,否则没有人会给你面子。这是中国网络实情,如果你违背了这个原则就会被骂,阿里妈妈的技术服务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其实阿里妈妈比谁都冤,因为受尽了“扣量”之苦的站长非常希望出现一个不“扣量”的联盟,所以阿里妈妈选择了不扣,把广告主的广告费如实地在发布者站长的收入里体现出来。当然阿里妈妈也要生存,于是有了技术服务费一说,站长的收入里会被扣除15%作为阿里妈妈的服务费。
这是一个广受诟病的行为,也是很多发布者最终选择放弃阿里妈妈广告的一个原因,尽管阿里妈妈的初衷是好的。
广告联盟的分成方式一向是从单价里先提出来,也就是说发布者看到的收入已经是广告联盟从广告主的费用里扣除自己收益部分,Google AdSense和百度主题推广都采用的是这样的方式。追求创新的阿里妈妈反其道而行之,把广告主的支出全部体现在发布者的收入栏里,然后再用服务费的方式提取。
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创新是好事情,但得考虑站长的习惯和接受程度。如果说阿里妈妈把广告主的所有费用都支付给发布者,站长是不会相信的,尽管事实就是这样。如果说阿里妈妈已经扣除了部分费用,反倒是可以被发布者接受。
宁可扣了给,不能给了扣。在后台显示的收入一贯被站长认定是属于自己的钱,结果到了结算时先扣技术服务费再扣个人所得税,站长自然是万分不爽。
建议阿里妈妈重新审视这个策略,我想这也算是用户体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