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网络广告
来源:asp之家 时间:2009-05-24 04:22:00
从个人角度来解析下网络广告中产生的广告主,网站主,广告联盟。
联盟包括三要素: 广告主、网站主和广告联盟平台。广告主按照网络广告的实际效果(如销售额、引导数等)向网站主支付合理的广告费用,节约营销开支,提高营销质量。网站主从联盟平台获得适合广告,投放在互联网等媒体形式来获得收入。
从09年网络广告体系来看,广告商投资引资,规模浩大,网站主收入还是相当可观的。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载体,那就是网民。先给大家理顺下原理。网民打开网页或网络媒体,游览着网页,看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事或物,点击进入,这个可能就是一个广告链接,从该网站或媒体(广告页)购物或投资,广告商收取高额利润后,继续投放广告。
所以网民才是网络广告的载体。广告商利用网络多样化传播途径宣传自我品牌,得到利润。网站主利用本身空闲页面资源帮助广告商有偿传播获取利润。形式大致分为,垄断模式:像包天,包周,包月,包季度,包年等等,广告商选定网站或媒体中一部分由广告商掌控,用于传播获利。点击付费模式:像百度竞价排名,网民点击你的广告才会收取费用。利润模式:网民点击广告后购物或消费所得一部分,分给为你提供服务的网站或媒体,比如分销提成,注册提成等等。垃圾模式:最让网民反感的模式,比如弹窗广告,用户非自愿行为触发广告,恶意代码,强制网民游览器游览某广告或劫持游览器必须访问该广告。(各模式纯属个人对网络广告见解)
广告商以各个模式推广获得的广告利润必定大于投入广告费的数额。相反则是失败的网络推广。网络投资必有风险,过于投入或投进非适合模式或非适合网络资源,都有可能造成亏损。网站主过于高价出售广告位或错误选择广告提供商也可能造成收入下滑或无收入。应以网站本身质量,结合网站内容,结合浏览人群适当选择广告。
这时,广告联盟出现了。它是广告商与网站媒体之间的桥梁或者说是一个中介机构。简化了广告商和网站主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更进一步体现了广告商和网站主的自主选择性。因为广告联盟这个中介所里包含了大量广告商信息,网站主信息。两者拥有了更多选择余地,更方便,更直观的把两者融合。对于广告商来说,省去了满世界寻找适合的网络媒体的烦恼,省去了对于不道德作弊网站担忧,省去了一字一句的讨价还价。..对于网站主来说,省去了签合同的繁琐事项,省去了找不到合适网站的烦恼,省去了可能追债的烦恼。..
有人会问,那广告联盟如何赚钱。凭我开办广告联盟数日发现,这个获利数字也是非常可观的。联盟可以索要一次性手续费。可以扣除分销利润如某广告默认提成50%则给网站主40%或更少获取差额。基本所有广告联盟后台都有默认利润和默认扣点率。扣点率就是网站主常只得扣量。凭本人从做无数网站最后做联盟从中发现,几乎所有联盟都会扣量。谷歌联盟,百度联盟,阿里联盟是大多网站主选取的联盟。除谷歌联盟不扣量,剩下同百度联盟一样所有联盟都会扣量。从5%-70%不等。可想一个扣量70%的联盟年利润会是多少。当然,他也会失去很多网站主的信任。
讲了不少,或多或少从中领悟了不少道理吧。网络,永远存在利益关系。而且利润很大。中国两亿网民载体,看你能不能利用着两亿资源,或做个广告商,或做个网站主,或开一个广告联盟。现在还不晚。..。好了,就到这里了。一周内我会详细写个开广告联盟技巧的文章。敬请期待。我的QQ是665475,网名丢丢,以防假冒,以防复制乱改名,我的所有文章都会第一时间更新在QQ空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