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风格要素
作者:realazy 来源:realazy 时间:2007-10-25 16:57:00
关于英文的写作有一本十分著名的书,The Elements of Style(风格要素),编写程序也有一本The Elements of Programming Style(编程风格要素)。证明了在某种程度上,编写程序其实就是语文写作,清晰的风格对程序的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草率含混的风格会隐蔽程序真性。
作为JavaScript Guru, Douglas Crockford提出了自己对JavaScript风格的创见(第一部分,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讨论JavaScript语言本身,包括:
淘汰过时的构建。
讨论了在HTML页面引入JavaScript的方式。经典的写法是: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cript>
language并不是W3C所认同的标准,建议使用的是type, 但作为type值的MIME type并没有标准化(有时是text/javascript, 有时是application/ecmascript),但目前所有的浏览器都是使用JavaScript作为默认的脚本语言,因此仅仅些<script>就是安全的。随着NetScape 3的淘汰,<-- -->也不是必要的了。
(注:这个东西Web标准社区也有自己的看法,并认为应该写type="text/javascript",我也赞成。)
在结构中始终使用区块。
莫偷懒,省略区块(即{ })会引发不经意的错误和麻烦。即使只有一句,也老老实实写上:
if (expression) { ... }
避免在表达式中进行赋值。虽然可以使代码紧凑,但会让控制流程难于理解。
使用对象扩充。在不需要构造函数的对象中,不如先创建一个空对象,然后扩充它。
使用通用库。注意提高代码的重用。
第二部分主要讲的是一些使程序更清晰和简洁的习惯用法:
使用==得当心强类型。1 == true是真,但1 === true却为假。
使用?:运算符选择两值之一。在这种操作中,三元运算符为此而生。
永远不要使用隐含的全局变量。请记得声明变量时加上var.
不要使用?:来选择两种行为的其一。写作p.style.backgroundColor = z ? '#fff' : '#989898';而不是(z == 0) ? p.style.backgroundColor = '#fff' : p.style.backgroundColor = '#989898';。
使用||来指定一个默认值。最典型的莫过于处理事件参数了:var e = e || event;。
全局变量是 * 的。
使用内部函数来避免全局变量。
这些风格是Crock在2005年提出的,现在有些已经深入人心(如不要使用全局变量),因而也没有必要多做解释了。如果你有所疑惑,不如详细看看这两篇风格文章,里面有大量的代码来举证这些风格的重要性。